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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如何确定?

2024-02-23 15:53:30来源:点击:
涉外离婚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如何确定?
 
 高贺新律师
 

办理涉外离婚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的话,自然就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有关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但现实中,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争夺未女抚养权,以及因抚养费发生争议的现象也十分普遍。笔者对涉外离婚中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梳理如下:
 
一、确定向哪个国家的法院起诉
离婚时,如夫妻双方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一致,就只能由法院对此问题进行判决。而各国法律对此方面规定差异较大,因此同一离婚案件在国内法院起诉和国外法院起诉,判决效果可能完全不同。例如中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法官一般会判决未成年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上可以单独决定和处理与未成年子女相关的大多数事务。但国外法律则不同,有些国家的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男女双方各有50%监护权。因此,在哪个国家起诉,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是涉外离婚抚养权面临的第一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根据此规定,如果是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中国法院会根据中国法律对离婚案件(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做出判决。如果在外国法院起诉离婚,外国法院会按照其所在地的法律进行裁判。

因此,离婚案件首先需要确定的问题是在哪个国家的法院起诉。作为原告一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离婚的难易程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经济补偿等因素,确定在哪个国家法院起诉。
 
二、中国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主要原则:
    中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方面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出现母亲明显不适合子女的情况(例如患有某些传染病、有吸毒等恶习、虐待未成年子女等),则由父亲一方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双方的条件:这里的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和物质财富,但不仅仅是简单比较双方经济收入的高低和物质财富的多少。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因素包括:稳定的工作、良好的收入,有良好的亲子关系,工作时间规律能够可以亲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协助抚养未成年子女等等。而不利于争取抚养权的条件包括:无稳定工作或工作不规律(例如需要长期出差),收入不稳定、基本生活难以到保障,有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等。

(2)未成年子女长期以来的生活状态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也是确定抚养权时优先考虑的一个因素。

(3)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还应听取本人意见。

(三)其他考虑的因素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自己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

另外,未成年子女国籍是否影响抚养权?在涉外离婚中,往往涉及到夫妻一方是中国国籍,另一方是外国国籍,而未成年子女国籍状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a. 只有中国国籍;b. 只有外国国籍;c. 既有中国身份,也持有外国护照(十八岁之后由孩子自己决定国籍)。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国籍对抚养权的影响,但实际情况中,如果未成年子女持有外国护照并长期随一方在国外生活,或者未成年子女为中国国籍并长期随一方在中国生活,这些因素也应在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合并考虑。同时法院判决时,也会考虑到判决是否涉及跨境执行的问题。例如,如果孩子目前随母亲在美国生活,如果判决未成年子女由在中国的父亲抚养,则会涉及到判决的跨国执行问题,这个执行难度非常大,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几乎无法执行。
 
三、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一)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对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理解经常发生争议,例如是否需要参加价格不菲的培训班,是否需要去上学费高昂的国际学校等。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国内生活,大家对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对容易了解。但未成年子女如果在国外生活,向中国法院证明当地的生活水平的举证难度就会复杂的多。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考如下方面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当然,上面的比例只是一个参考数额,实际中不同案件个体差异很大。例如在笔者办理过的案件中,有人月薪三千,也有人月薪十万,如果简单按照上面的比例计算出来的金额会有巨大的悬殊,因此最终的费用还要结合前文提到的子女实际需要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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