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在国内(内地)离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妥善处理的,双方可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诉讼。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的,可向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