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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涉外合同时如何选择合同的语言

2017-08-08 10:14:57来源:点击:
    涉外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主体之间的交易,合同双方使用的语言往往也不一样,因此,涉外合同(包括前期磋商过程中签订的备忘录或意向书等文件)使用哪种语言,是起草合同之前需要确定的事项。

从法律上,中国法律并未对订立涉外合同使用某种语言进行限制,或强制使用某种语言,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交易双方状况选择合同使用的语言。

在实践中,涉外合同常见的语言选择方式有:

1. 合同以中英文(或中文+其他外文)双语书写。在此种方式下,一般合同应规定如两张语言产生歧义,应以哪种语言为准。

2. 合同仅以英文书写。由于英语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国际语言,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往往选择英语作为合同语言。

3. 合同仅以中文书写。在中方在合同中占用强势地位时,或外方懂中文的情况下,有可能签订只有中文语言的涉外合同。

4. 合同以中文、英文和第三种外文同时书写。在交易双方一方为中方,另外一方为非英语国家的主体时,为谨慎起见,也可能订立三种语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