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宏正公司是专门生产水处理设备的企业。葛某原系该公司工程部经理,主要负责对外联系,推销宏正公司的水处理设备,掌握着公司的大量************及商业信息。其与宏正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约定:葛某对宏正公司的各项信息和产品技术,不准对外进行技术咨询,不准兼任外单位顾问,不准协助外单位和个人开发、生产、销售其产品;违约者支付违约金2万元。
后葛某在合作期限未满的情况下,离开宏正公司并于同年与被告科净源公司订立了协议与该公司合作。在该公司仍然从事与宏正公司业务相同的水处理设备的经销工作,利用其在宏正公司期间所掌握的************和商业信息,代表科净源公司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和签约,使原属宏正公司的客户转而购买科净源公司的设备。
宏正公司以科净源公司、葛某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一、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再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经营与原告同类的产品。二、两被告向原告道歉。三、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给付原告为本诉讼所支付的合理费用6,425元。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征:
1. 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公众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公众”,一般理解为指任何人,即任何一个不特定的人,但这里的“公众”主要是指同业竞争者,指某一行业或者准备涉足某一行业的有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取得经济利益的人,不包括商业秘密持有者内部人员或相关人员。这是因为商业秘密的适用往往需要借助他人的行为,需被提供给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如企业员工、合伙人、经销商等,这些人员不属“公众”范围。
2. 价值性:即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已经为权利人所应用并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利益;也包括潜在的、通过将来使用而体现出的经济利益,即虽然还未被权利人运用于生产和经营之中或者正处于研究、构思之中,但是一旦应用就可以使权利人获得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既包括了现成、成熟的信息,即只要应用就可获得经济利益;也包括了某些阶段性不完全成熟的信息,即某些失败的技术研究资料和经营信息,对权利人改进科学实验或者经营思路具有重要价值,对竞争对手也十分重要,其本身蕴涵着潜在的经济利益,可以带来竞争优势。
3. 实用性:即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
4. 防范性:即权利人就其商业秘密主动采取了保密措施。一般性的保密措施起码要符合下列保密常识:(1)限制了接触范围;(2)明确了接触的准许条件或者采取了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3)对接触人员明确赋予了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披露的义务;(4)接触到该商业秘密的人都显然识别和认识其为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类型有哪些?
1. 技术信息:如设计方案、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
2. 经营信息: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为公开的市场占有情况、销售网络、产品定价、招标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
三、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1. 建立保密制度
建立、完善保护商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范化、具体化。如果企业没有专门的保密制度,可以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加以规定。保密制度包括:
(1) 明确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
(2) 密级划分,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的接触权限;
(3) 各相关保密岗位人员及职责;
(4) 商业秘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如技术档案、************等);
(5) 商业秘密申报与审查;
(6) 违反保密义务的处罚等。
2. 落实保密措施
企业商业秘密规章制度最终要体现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落实。这些措施主要有:
2.1 有形的措施:
(1) 隔离措施:在企业出入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对档案室、实验室、研究室等高度保密区域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等。
(2) 重要的位置设置电子监控系统;
(3) 建立保密设施,如保密资料室(柜)、保险箱等;
(4)处理废弃物的保密措施(包括文件类的处理和生产中废物的处理等);
2.2 无形的措施
(1) 对计算机上存储商业秘密的文件和数据进行加密; 要确定专人使用含有商业秘密的计算机;使用防病毒软件,防止电子盗窃行为。同时,对于员工使用互联网传输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信息进行加密,对员工设定的密码进行规范。
(2) 对外进行业务交流时,散发的资料确保不包含保密内容。如必须包含保密内容,则严格控制散发的对象,并要求对方做出保密承诺。
(3) 对外开展合作、联营或进行股份转让、委托开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业务时,与合作方或交易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1)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内容;(2)明确指出披露秘密的目的;(3)规定商业秘密的披露期限;(4)要求对方公司与接触该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个人保密协议;(5)对有关机构和个人提出执行保密协议的要求;(6) 约定违约金;(7)要求对方 在工作结束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4) 与内部员工订立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从实际情况看,商业秘密由本企业内部人员泄露出去的比例很高,因为他们和外部人员相比更容易接近商业秘密,特别是本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研究与开发人员、营销人员、安全保管人员等。保密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员工保守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正确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取得商业秘密职务成果后的及时向单位通报的义务、妥善保管和使用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义务、商业秘密保密的期限和范围,以及竞业禁止义务和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