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就业,随之而来的与外国人就业有关的争议也呈上升趋势。一旦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由哪个法院管辖呢?笔者认为,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对待。
一、外国人与中国的内资或外资企业依据中国法律订立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争议适用中国法律管辖,处理程序是先劳动仲裁,如一方不服再进入司法程序。
二、如外国人是国外的母公司派遣到中国的子公司或其代表处工作的,则可以认为该外国人是与其国外的母公司依照其所在国的法律订立了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能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律。但由于争议发生在中国,中国的法院仍然有管辖权。此种情况下的处理程序是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进入法院程序进行处理。